警察先生在電話裡說
黑色汽車的車殼上沒有任何刮痕
所以需要我回去證實
 
由於當時現場被移動了
所以警察先生只能以專業眼光判斷
姐帶我到派出所
我看的那台汽車
我很肯定早上看到的是這一台
不過她的車殼真的完全沒有刮痕
所以不是她撞我
 
後來發現是我後方那台白競戰撞的
因為我的引擊上面有很明顯的胎痕
警察先生後來拿他們採證的東西
跟我解說
他說現場有兩公尺的地面煞車痕
之後有我漏油的痕跡
我車尾右後方有很明顯的撞痕
 
很明白的就是白競戰那一男一女
想嫁禍給黑色汽車車主
後來我們將現場還原
事實證明是白競戰撞我
他必須賠償我的車和醫療費用
 
我沒車騎了...然後腳又受傷...
還又是跟上次車禍一樣...左腳..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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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n741200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